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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1   浏览次数:
<P>接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住房公积金缴交额调整工作的通知》,原定于每年1月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现放在7月进行调整,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的计缴比例仍为12%。我们在暑期已对全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调整,由于7、8 月正值学校放暑假,因此1-8月的补扣额列在9月工资单的“补扣1栏目中,特此通知。 校房改办 2008.8.3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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