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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是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年底前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学校各党支部和党员。
二、评议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总要求,以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
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党员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三、评议方法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部门、本单位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等。还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民主人士、单位工会职代会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共同参与。
 评议方法要简便易行,可采取群众评议会议(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如开设布告栏、设置意见箱、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四、有关要求
    1、做好活动小结。基层党组织要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2、坚持统筹兼顾。要做好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等已经开展活动的有机衔接,做好与年度考核等常规性工作的相互结合,形成上评下议、灵活高效的评议机制。
     3、注重结果运用。对活动成效明显、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总结经验做法,大力表彰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在2012年1月12日前将《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及相关情况统计表》,1月15日前将开展群众评议情况总结以电子稿形式报送组织部。党员个人总结材料于寒假前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二年一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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