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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2009年公园IC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1   浏览次数:
<P>各位老师: 2009年度公园IC卡办理工作已经开始,为使广大教职工能在寒假期间使用此卡,请相关老师到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上报校工会(文化中心203),具体要求:一、凡续办2009年度公园IC卡的教职工,请上交公园IC卡。二、新办公园IC卡的教职工,请交杭州市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近照一张及人民币10元(IC卡工本费)。家属不再办理;逾期由各部门自行办理,凭发票到校工会统一报销。 附件:2009年度办理公园IC卡登记表 附件 2009年度公园IC卡办理者登记表单位: 部门人数: (盖章) 姓 名 老卡(张) 新卡10元 姓 名 老卡(张) 新卡10元 登记后一式两份:一份留各分工会,一份上交校工会。表格可以到教工之家网下载 浙江财经学院工会 2008年12月1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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