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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暑期学生留宿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次数:

学生各班:

为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留校学生暑假期间的住宿安排如下:11级学生集中居住的3幢、5幢、6幢、10幢、16幢、20幢、44幢、46幢和47幢学生公寓楼不封;其他留校学生将根据统计的留校人数安排集中住宿。

2、如需要申请暑期留宿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学生暑期留宿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学生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暑期在校留宿。

3、留宿理由合理方可申请暑期留校,学院将严格把关。

4、学生申请办理暑期留宿截止到6月29日,请于6月29日前《浙江财经大学学生暑期留宿申请表》交予负责人李雯婷(短号:675649),逾期将不办理学生暑期留宿申请。

5、暑期留宿的学生都要写留宿申请表,包括住在不封楼的寝室的学生。

6、暑期留宿学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7、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宿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卫生工作,服从公寓宿管员和园区值班老师的管理。

8、贵重物品请学生自行带走保管,大件物品可寄存到紫元公司提供的场所,具体相关事项见公寓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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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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