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1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各代表团:

提案工作是代表反映广大教职工意见与建议,行使民主权利,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重要渠道。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一届三次“双代会”提案质量,认真做好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17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一般由正式代表一人提出,两个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各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财大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每个代表团至少组织2个以上提案,并于6月17日前登录系统进行提案。

附件:提案系统操作手册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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